紧缩信贷压缩供需
2008年,房地产信贷政策除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给予优惠,有助于增加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力度以外,信贷政策对其他房地产开发和住房消费在总体上将实行从紧政策。
一是信贷规模受到严格控制。2008年,将实施紧缩信贷政策,新增贷款盘子严格控制在3.6万亿元左右。同时,银监会还严格限定了每个季度的贷款使用额度。这项政策,将对房地产开发和住房消费信贷产生影响。
二是房地产贷款审核更加严格。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实行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将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链条。
三是差别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效应将继续显现。2007年9月,国家规定购买首套自住房、套型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套型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这项政策实施后,自2007年10月以来,对于控制住房投资和投机、稳定房价已经产生了积极效果,2008年将继续发挥其政策效应。
四是进一步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影响。在可能继续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前景下,一方面,将增加个人住房贷款成本,抑制住房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将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成本,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从而会对住房供应产生影响。
此外,目前房地产开发环节涉及的税收包括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4个税种,房地产销售环节涉及的税收包括契税、印花税、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等8个税种。
这位专家就此指出,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负来看,200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2倍,2008年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提高4倍,这将体现在2008年房地产开发成本以及持有土地的成本中。从房地产销售环节的税负来看,2008年土地增值税进一步加大清算力度和征收管理,将有利于挤压房地产开发的利润空间。虽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缴纳的所得税难以转嫁,但是房地产交易中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在住房供需矛盾仍较为突出的情况下,有可能转嫁给住房消费者,进一步助推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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