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新年,第一部规范我国土地储备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悄然发挥效力。有关人士纷纷表示,新办法不但增强了土地政策方面的调控能力,还校正了个别土地储备中心所承担的地方政府“小金库”角色。
操控地根能力增强
近年来,土地开发商囤积土地现象愈演愈烈,坐地等涨,无形中抬高地价,而这也成为全国房价日益飙升的重要原因。
土地制度方面的有关专家表示,土地储备制度建立后,我国市、县政府供地、管地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即从多个部门分散供应“生地”和以协议出让为主,逐步转变为集中统一供应“净地”(即产权清晰、配套完善、土地平整的土地)和以招拍挂出让为主。这样,城市政府既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又直接掌握着一定量的土地储备,而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需求,有计划地适时适量供应土地,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大为提高。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已经全面建立,土地储备成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办法》赋予土地储备机构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的权利,要求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完成后,即纳入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供地,客观上提高其土地供应的能力。
专家表示,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加快前期开发速度,使政府手中的“净地”多起来,使更多的土地具备用地条件,从而可以缩短土地形成房地产有效供应的建设周期,开发商囤地的价值随之减弱,这样就能够有效防止闲置、囤积土地等行为的发生。
优先储备存量土地
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一些市、县政府收储的土地,不再局限于城市存量土地,一些地方新征农地甚至成为储备土地的主要来源,有的比例高达90%以上。某些地方干脆将土地储备当成了城市扩张的工具。
土地储备到底是以存量为主,还是以增量为主?业界也有不同看法。一些人认为,应该充分利用存量土地,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征收农地,尤其不要占用耕地。另一些人则认为,土地储备的重点应是国有存量土地,但要兼顾新增用地。因为储备一定量的新增用地,不仅可以引导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加快城市发展的进程,也能为土地储备拓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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