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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明确:工业用地严禁建造宾馆、专家楼


发布日期:2008-2-16  信息来源:上海写字楼租售中心
  昨天(2月15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日前发布并于即日起正式实施,我国开始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新的控制指标。《控制指标》明确提出,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新修订的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根据新规,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此外,本次修订针对项目用地供应环节做出了新规定,明确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企业内部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国土资源部就此发出的通知要求,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新控制指标,业内相关专家表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决定着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对土地利用的效率有着根本性的影响。该专家表示,抬高我国工业用地的准入门槛,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走节地高效工业化之路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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